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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中货航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招收飞行学员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上海招考热线 2007-10-24 16:30:5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为适应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2008年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计划在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70名(东航50名、中货航20名),飞行学员学成毕业后将分配在上海飞行部门从事飞机驾驶工作。

一、招收对象

1. 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上海户籍(或有参加上海市高考资格),男性,文理兼收,以高考理工科类为主,文科为辅。

2.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员的规定,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88年9月1日起至1992年8月31日止)。

3.报名者本人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献身祖国的民航事业。

二、招生日期、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日期、地点和时间由各区高招办确定和安排。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自愿报名应试。

2.学生根据各区高招办或学校的具体安排,在指定的日期、地点参加报名和初检,也可向就读学校查询。

3.报名者若因故未参加初检的,还可于2007年11月24日(周六、东航)和25日(周日、中货航)9:00~16:00到东航金郁金香酒店报名并参加初检。

地址:中山北路2088号(近镇坪路口)

交通:明珠线(轻轨)至镇坪路站下

4.初检通过的学生应按照指定的日期、地点接受正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有关详细信息请登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e-air.com)和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网站(www.cc-air.com)。

四、招收条件

1. 通过相关面试。

2.学生体格健壮,仪表端庄,性格开朗,反应灵敏。身体条件符合MH/T 7013-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3.根据民航发[2007]117号文件《关于印发〈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通知》,通过背景调查。

4.根据教育部和民航总局的有关高考规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前来报名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并随带高一、高二年级期终考试成绩单,可向就读学校提取。

2.请携带1张1寸照片和水笔。

3.在报名初检现场学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导向安排。

4.学生进入报名现场后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地址:上海虹桥机场空港三路东航业务楼101室

邮编:200335

联系电话:021-51131802 51131819

联系人:周老师 丁老师 杨老师

单位名称: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地址:上海虹桥机场空港六路货运大楼728室

邮编:200335

联系电话:021-62691061

传真:021-51138556

联系人:胡老师 李老师

七、招收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工作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工种,对人体状况有特殊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

为了顺利完成飞行学员的招生工作,现将自荐标准列出,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1.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4千克;上限高度182厘米,体重不得超过79千克。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O”型或“X”型腿。

3.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重症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听力好,无耳鸣,无晕车、晕船现象。

8.吐字清楚,无口吃。

9.每眼裸视不得低于0.5(C字表),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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